(一)、偷窃的定义:未经允许拿走属于本公司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有意剥夺本公司对该商品的拥有权。
(二)、偷窃行为的两大要素:
1、 拿走本公司的商品,并隐藏了商品;
2、 不按实际价格付款(换包装、标签)
当有人从卖场拿走商品不付款时,我们有权收回,然而一个人忘记付款,不属于偷窃,忘记付款和有意偷窃,我们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三)、外盗的几种行为:
小偷作案最原始的作案手段是随身隐藏,但为了达到最大利益或为了降低作案风险,他们往往会使用一些作案工具,比如:空箱、报纸、雨伞、婴儿车、特制的衣裤等。
卖场小偷有两大类型:业余和专业。两种类型使用的掩藏手段相似,主要的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拿走商品不被人发现。卖场小偷使用的手法具有独创性,并不断创新,因此,我们每位员工如果发现了小偷新的作案手段,应立即报告防损部。
小偷给店面带来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从下表我们可以看出,预防和打击外盗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顾客人数/周 |
偷窃人数(按1%计)(人) |
平均损失(元) |
周损失(元) |
年损失(万元) |
抵消损失所需的销售额(以1%计)(万元) |
以2%纯利润计(万元) |
30000 |
300 |
15 |
4500 |
23.4 |
2340 |
1170 |
20000 |
200 |
15 |
3000 |
15.6 |
1560 |
780 |
10000 |
100 |
15 |
1500 |
7.8 |
780 |
390 |
8000 |
80 |
15 |
120 |
6.24 |
624 |
312 |
(1)、出厂封箱:小偷把出厂完好的整包、箱原商品取走,换入贵重商品,然后将封口封好,整包、箱的商品外包装象刚出厂的一样,付款时按外包装的价格结帐;
(2)、就地消费:卖场内的零称零卖的商品是小偷光顾最多的地方,如:饮料、面包、糖果、炒货、火腿肠、果冻等,他们以品尝为借口,吃喝完毕后扬长而去,有的试吃甚至没有节制;
(3)、购物袋掩藏:小偷在离开超市前把商品塞进购物袋,这些袋子可能是其他超市的,也可能是从前用过的本超市的购物袋,有的为了蒙混过关,故意在里面放相应的旧购物票;
(4)、换穿:小偷将旧的鞋或衣服换成本超市的新的穿在身上,或将本超市的领带、帽子、袜子直接穿戴在身上;
(5)、掏空:在无人的地方,有的借挑选商品之机,把包装丢弃,这样便于隐藏;
(6)、弄旧:小偷故意把商品的
表面弄污、弄旧,或刮去表面的文字,以造成自己带进超市的旧商品的假象。
(7)、婴儿、孕妇掩护:把商品藏在婴儿车或婴儿背带里,然后用大毛巾掩盖,或者扮成孕妇来掩藏;
(8)、大腿夹带:小偷穿长裙及长裤把商品放在衣服或夹在大腿中间或用胶布和松紧带加以固定,外穿风衣加以掩盖,职业小偷经验丰富,可以把商品夹得稳稳当当而不被人发现;
(9)、买一带一:一人首先买单出收银台,另一人拿了未付款的商品在收银台外等,二人会合后,将商品和二为一带出出口;
(10)、声东击西:以一人做饵明目张胆往衣服塞东西,故意让员工发现另一个则悄无声息地偷,防损员往往为抓一个而忽视其同伙;
(11)、充填:将自己包装好的商品拆开,加入同类的商品;
(12)、高价低标:将价格低的标签贴在价格高的商品上,以此获取价格差异。